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咸政发〔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组织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妥善解决选聘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五、经费保障
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强化协作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四)做细普查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咸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 刚 副市长
副组长:熊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金平 市统计局局长
何永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 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袁中华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李 莹 市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吴 波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黄国华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冯 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亚宗 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李文军 武警咸宁支队政治工作处副主任
李祖习 市教育局副局长
钟道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 鹏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爱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白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郭金城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胡正鹏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风光 市文旅局副局长
杨 平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王晓峰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李世海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晓辉 咸宁监狱副监狱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杨平兼任。